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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報的消息,證期局勸導股東會太集中,要求分散。 

今年上市櫃、公開發行公司大多選在6101619日召開股東會,其中,多達284家上市櫃公司在610日這一天舉辦,包括敝公司。對此,證期局下午將發布新聞稿對上市櫃公司進行勸導,市場也盛傳證期局將積極道德勸說,若該公司執意要在這三天舉行股東會,證期局將不排除加強該公司的公司治理作為。但證期局表示,此次是強調勸導和宣傳,並非祭出處罰等強硬政策。

 證期局太閒了嗎?那麼多事擺著該他管卻不管,要他多嘴管公司何時召開股東會。公司法只明定每年六月底前要召開完畢,並沒有規定不能同一天召開。何況上千家上市櫃公司,跨國子公司一堆,母公司財報要查核,還要編合併報表及查核,若非財會人員沒日沒夜加班結帳、配合查帳,會計師查帳人員幾乎不睡覺的查核、編製工作底稿,簽證會計師挑燈夜戰,查核報告最遲能否在4月中出爐,經董事會通過後送監察人查核,並在4月底前公告申報都還是個問題。因此,要在6月底前開完,當然多是集中在6月份,就算不挑黃道吉日,扣除例假日,平均一天也會有近60家公司撞期! 

更何況,上市櫃公司至少必須在股東會召開前78(停止過戶60日加上停過開始前12個營業日,所以並不是記者先生所寫的72)公告開會日期,在這之前還必須先召開董事會通過股東會開會日期及地點等事。以我自己身為股東會主辦人員,早在每年8月就已經在規劃次年度的股東會日期,而當年度的股東會才剛開完沒多久呢!通常我都會先挑出幾個日期,預訂場地,思考次年度股東會有那些事情要提案、要注意,規劃整個專案,讓董事長決定並提案進董事會討論。去年8月農民曆才出版,我就看了好幾個日期,包括現在熱門的6101619日。這可不是官員們睡一覺醒來說要開就可以開,要改就可以改的,而且牽涉到融券回補,若因為擅自更改日期延後,造成投資人損失,證期局要負責賠償投資人嗎?

說什麼集中召開會使同時擁有這些股票的投資人無法一一去了解公司狀況,損及投資人權益。真正的投資人不會等到股東會才了解他買的股票,我接過投資人打電話來,說他買了敝公司股票,問公司是做什麼的。我消遣他:「你連我們是做啥的都不知道,還敢買?」。我們不害怕真材實料的股東來關心、監督公司營運,但太多都是不做功課的散戶,只會買不會賣,以為買股票是包賺的。

而職業股東的鬧場文化,在股東會上癱瘓議程,主管機關應該先重視。部份職業股東甚至在股東會前,要求上市櫃公司採購股東會紀念品,在其發行的刊物刊登廣告,若有不從,就會在股東會上以不斷提問的方式,影響會議的進行,甚至對會議主席、列席專業人士做人身攻擊。敝公司某年股東會就從早上9時開至下午3時結束,身為主要工作人員的我,從早上6時簡單用餐出門至會場準備,至會議結束收拾完進公司,整整11個小時未進食,精神壓力更不在話下。

這些股東會的繁瑣作業及壓力,你們官員們看見了嗎?
 


2009.8.27
收到證交所有關於股東會日期採事前管理限額登記機制的問卷調查,詢問採取這個機制對公司是否有困難?
我的回答當然是「是」,理由很多點,還未列出,但先列出最後一點:「此機制於法無據,且損及董事會權限,嚴重干預公司自治。請管理當局深思,將精力、時間做更有意義、更該被注意及執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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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季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